关于印发《东北电力大学订立
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
经济合同规定》的通知
学校各单位:
现将《东北电力大学订立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经济合同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东北电力大学
2016年11月3日
东北电力大学订立
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
经济合同规定
第一条为使我校订立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经济合同规范化、制度化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,以及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制订本规定。
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:
凡使用财政性资金(含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)以及自筹资金,一次性购买一万(含一万)元以上的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。
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
(一)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订购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,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,它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;
(二)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,符合国家政策,不得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,损害学校利益,牟取非法收入;
(三)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、协商一致、等价有偿,维护学校利益;
(四)经济合同依法成立,具有法律约束力,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第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:
(一)标的
标的是指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。如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名称、规格(详细技术指标)、型号(厂牌)等。
(二)数量和质量
数量是衡量的尺度。数量要准确、可靠,计量单位(台、套等)要明确。质量技术标准,力求详细、具体,如国标、部标、省标、厂标等。
(三)价款
是货币数量表示。必须明确币种和计算标准(如单价、总价)。
(四)合同履行的期限和地点
1.合同履行期。即交货期和保修期。按年、月、日写明什么时间运到我校和保修期到哪年、哪月失效。
2.交货地点。即什么地点交货。
(1)一般仪器设备、家俱由原厂地发货,工厂代运,运费由供方负担;
(2)特殊设备学校自提时,费用由我校负担或另议;
(3)包装费一般含在货价内,不另计费。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包装费一般由供方负担或另议。
(五)订立经济合同,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,明确开户银行及帐号。
(六)违约责任,是指双方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应当承担的责任,即承担因违约而应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。这一条款是处理纠错的依据,是一种制裁手段,是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内容之一,必须填写清楚。
第五条付款方式
(一)进口仪器设备,一般在外贸合同签订后,按常规付款。
(二)国内订货,货到使用单位,验收合格后向省采购办出具质量验收单按合同规定付款。
(三)在本市采购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供方场地验收合格后,可提货付款。
第六条订立合同
凡利用财政资金、预算外资金、自筹资金等对外订立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经济合同,学校法人代表授权资产处负责办理。
第七条合同管理
(一)资产处设专人管理仪器设备、家俱、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经济合同,统一编号装订成册,设合同登记簿,随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。
(二)合同份数以双方需要而定。一般情况正本我校留三份(资产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各一份),特殊需要时另定。
(三)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
1.检查已签订合同的有效性、合法性,是否符合法律的约束条件,各条款是否符合学校利益。
2.经济合同统一编号、装订成册、进行登记,随时记录合同执行情况,如:付款、到货、验收、交付使用等,定期向领导汇报执行情况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。
3.进行年终总结。内容包括:订立多少份合同,品种多少,数量、金额多少,到货支付使用多少,有什么特点,分析未到货原因,提出解决意见,有什么经验教训等。
第八条本规定由资产处负责解释。
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