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东北电力大学资产处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,本着“合理配置、有效利用”的原则,加强国有资产管理,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,为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。 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确定、登记及管理;学校国有资产账目管理;学校无形资产与历史文物的申报和管理;学校土地的规划和管理; 公用房屋的使用、规划与调配,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;负责学校仪器、设备、家具等配备计划的招标、采购、验收、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技术鉴定及报批手续的办理;进口仪器设备(含馈赠)的免税、商检、验收、索赔;学校新建项目的前期土地、规划、勘测、工程设计及报建和验收手续等工作。 资产处除处长、副处长外,下设采购科、设备科、资产科等三个科室。 1.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确定、登记及管理,包括后勤保障部使用资产。 2.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账目管理,学校固定资产清查、核资、入账及统计、上报工作。 3.负责学校无形资产与历史文物的申报和管理。 4.学校土地的规划和管理,土地使用情况分析及数据统计。 5.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核、报批,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与保管。 6.学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、资料统计、灭籍报批。 7.公用房屋的使用、规划与调配,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。 8.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,房改政策落实。配合财务部门搞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缴存。 9.负责学校仪器、设备、家具等配备计划的招标、采购、验收和监督检查。 10.进口仪器设备(含馈赠)的免税、商检、验收、索赔。 11.大型精密仪器效果考核及设备使用效益评估。 12.仪器、设备、家具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技术鉴定及报批手续的办理。 13.教学实验材料和办公用品等的招标采购。 14.负责学校新建项目的前期土地、规划、勘测、工程设计及报建和验收手续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