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为方便教职工和学生日常生活,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,确保其保值增值,将部分闲置非办公用房对外出租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学校三食堂内非办公用房
学校拟对学生三食堂内非办公用房产对外出租,位于学校新、老校区学生食堂内,建筑面积共73平方米;该房产属学校的产权,已取得产权登记证书,具有消防验收手续;拟出租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租期三年,出租方向为超市等。
二、学校图书馆学生服务区非办公用房
学校拟对图书馆学生服务区内非办公用房一处房产对外出租,建筑面积290平方米;该房产属学校的产权,正在办理产权登记证书,具有消防验收手续;拟出租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,租期三年,出租方向为咖啡间。
学校上述非办公用房均已经获得消防验收手续,根据省财政厅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》(吉财国资〔2017〕888号)等文件规定,特此公示。